刘宏泽,男,主任医师、教授,院长,中共党员,硕士研究生学历,骨科硕士生导师,。历任包头市第三医院(传染病医院)骨外科主任、骨二科主任、副院长、党总支书记。内蒙古医学会骨科专科分会常委;内蒙古医学会脊柱外科专科分会常委;内蒙古医学会手外科专科分会常委;内蒙古医学杂志社编委;第一届内蒙古自治区应急卫生救治队专家组成员;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第二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;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“321”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;包头市“321”人才跨世纪学术带头人;包头市“五四”青年奖章(1996年)获得者;包头市骨外科学重点学科带头人。1986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医学院医疗系,并分配到包头市第三医院骨科工作。先后两次赴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进修骨科专业(一年半);2006年3月赴香港大学玛丽医院参加骨关节置换交流班学习(一个月);2006年5月~7月,在包头市委党校第21期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;多次被包头市卫生局党委评为直属单位优秀共产党员;2011年内蒙古第九次党代会代表。在二十多年的骨科临床工作中,发表多篇学术论文。主持开展科研项目9项,均通过包头市科技局、包头市卫生局组织的专家组鉴定并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,其中2项科研(GAMMA钉治疗股骨粗隆间骨折、带腓肠神经营养血管蒂逆行岛状皮瓣的临床应用)荣获包头市科技进步三等奖。